【网信办】关于对校内大型活动网络直播审批备案的通知

各学院、各单位、各部门:

加强对校内大型活动的网络直播规范管理,确保直播内容积极健康,按照市委网信办对网络直播内容备案要求,即日起我校进行的大型网络直播活动都需进行备案,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范围界定

本通知所指大型活动是由学校或校属各单位、部门在学校内举办、承办及协办的有一定人数规模的室内外群体性活动(如:新生入学、毕业典礼、人才招聘、体育赛事、学术交流、文艺演出及其他重大学生活动等)。

二、申报备案

1、网络直播活动需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报备校网信办(含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),未经审批备案的活动一律不得擅自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直播。

2、各活动举办单位采用主流网络平台直播应遵循“后台实名、前台自愿”原则,不得利用直播服务开展有偿活动,不得在直播过程中制作、发布、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。

3、网络平台直播单位应按照要求承担内容审核、信息过滤、投诉举报处理等相关职责,直播过程中应建立全时段应急响应机制,加强技术管控手段,按要求及时处置网络直播中的违规违法行为。开通评论或弹幕功能,要配备专门审核人员对内容进行审核。

4、活动主办单位负责在网上发布直播通知,有问题及时与网信办联系,以保证直播效果。

5、为提高工作效率,活动承办单位应先电话咨询备案填报相关注意事项,备案工作由校网信办审核通过后代为报送至所属区级网信办。

校网信办备案工作联系人:陈颖 60600388-2(内线也请拨打八位电话号码再转分机号2),电子邮箱:chenying@m.bukalouk.com)纸质备案材料提交地址:河西校区7号楼网信办205,滨海校区9号楼512.

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

2020年6月1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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